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50805批)审核结果申诉和质疑结果公告

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50805批)审核结果申诉和质疑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9-22
**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点击查看)审核结果申诉和质疑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22

各相关企业:

现将**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点击查看)审核结果申诉和质疑结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诉、质疑结果

现已完成对《**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审核结果公示及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点击查看)》中相关企业递交的申诉、质疑资料的审核,处理结果详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8日,相关企业可对****点击查看中心咨询,咨询后仍对申诉质疑结果有****点击查看医疗保障局投诉。对于公示期有投诉的产品,待投诉处理完再按照投诉处理意见予以处置,无投诉且符合挂网条件的产品待公示期结束后按后续通知挂网采购。

三、投诉受理处理相关要求

针对采购平台审核公布的审核结果,认为采购平台对**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点击查看)审核结果申诉和质疑结果违反了有关招采政策及文件的,可按照《****点击查看保障局关于印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医保〔2020〕80号)(见附件4****点击查看保障局提起投诉。

(一)投诉人应填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登记表(见附件2)、投诉汇总表和投诉资料清单表(见附件3,递交时需提供U盘现场拷贝电子版),并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由授权人现场递交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企业)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3.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质疑(申诉)或评审处理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5.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厂址、法定代表人签章以及授权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投诉资料递交时间:投诉资料递交时间不限(8: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递交地址:****点击查看保障局5楼508办公室(**市环城南路439号)。

(三)投诉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另行公告。

****点击查看保障局投诉咨询电话: 0871-****点击查看6059

****点击查看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点击查看0065

附件1:申诉质疑处理结果.xlsx

附件2:**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登记表.docx

附件3:投诉汇总表、投诉资料清单表.docx

附件4:****点击查看保障局关于印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医保〔2020〕80号 ).pdf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2日


附件(4)
附件2: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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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投诉汇总表、投诉资料清单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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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申诉质疑处理结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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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医保〔2020〕80号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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