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惠宁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管件询价函

宁津惠宁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管件询价函

发布于 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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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惠宁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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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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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管件询价函

****点击查看因供水施工维修工程建设需要,拟对PE管材管件、PVC管材管件、PPR管材管件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价格咨询内容

1、项目名称:工程安装及维修

2、询价函发布期间,参****点击查看公司要求,作出合理的价格。

二、技术及质量要求

1、PE管材管件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聚乙烯树脂,不得使用再生料或劣质原料,其材质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管材的外径、壁厚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公差应在规定范围内。外观应光滑、平整、无气泡、裂纹、凹陷等,以保证管材管件的性能和使用寿命。

2、PPR管材管件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无规共聚聚丙烯树脂,其材质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腐蚀性及一定的柔韧性,外观应光滑、平整、无气泡、裂纹、凹陷、以适应不同的安装环境和使用要求。

3、PVC管材管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聚氯乙烯(PVC)树脂,其材质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管材管件内外表应光滑平整、无明显气泡、裂纹。颜色均匀一致。外径壁厚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4、产品进场后进行验收,如达不到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甲方有权要求换货或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报价人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的管材管件。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产品的相关资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报价须知

1、所报价格含13%税点价格。

2、采购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所报单价不做任何调整,最终结算按实际采购数量*相应项目报价*税率,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金额使用完或者合同期限到期即合同结束。

3、所报价格包含运费、卸车费。

4、如响应人在报价过程中发现本文件存在问题,可向询价人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响应人能严格依此进行报价。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询价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所发生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6、凡涉及触犯或涉嫌触犯任何专利物品的程序或发明的专利权而使业主蒙受索赔、诉讼、赔偿等的费用和支出,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货到后验收合格,30日内开具发票,付合同金额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合同到期后一并付清。

注:申请付款时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询价资料要求及递交

1、报价文件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生活饮用水产品相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一览表。以上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报价人于2025年5月20日 15:00 前把报价资料报于****点击查看采购部216室,逾期未报送的将不予接收。

七、询价成交原则

1、在符合询价需求、能够完全响应本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的前提下,由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理、采购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价格进行对比后,以质量优价格低企业为中标人,并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企业。若响应单位少于三家,我公司将通过其他方式确定本项目**单位。

2、评审时询价人检查分析报价人报价的合理性,对于报价与市场实际相差过大者将予以否决,询价人有权否决所报价并不给予任何解释。

八、在询价确定成交结果或签订采购合同之后,如果因上级规定或重大变故,需要取消本次采购任务时,将由****点击查看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取消本次成交结果,中标人在采购询价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十、附件:本项目《报价函》。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134****点击查看2088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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