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镇雨污分流查缺补漏工程-沙南村、海心村、江鸥村、茭塘东村、南派村、**村、沙北村、赤岗村第三方检测[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点击查看 | 通过 | |
2 | **市市政****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3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4 | **市**建设****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5 | (主)****点击查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成)****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6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7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8 | (主)**省建设****点击查看总站有限公司,(成)**市番****点击查看检测中心 | 通过 | |
9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10 | ****点击查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
11 | **荣骏建设****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5年05月16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20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防御中心)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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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市**区市桥街环**路20号首二层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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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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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市**区市桥街环**路20号首二层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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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