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中心二期——实验室改造项目(第二次)

张家界市永定区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中心二期——实验室改造项目(第二次)

发布于 2024-07-29

招标详情

张家界市永定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联系人2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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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0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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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二期——实验室改造项目(第二次)
政府采购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万元): 160.00
项目交易编号: ZCJY2024-68 项目交易流水编号: **交易【2024】5483号
采购人: ****点击查看 保证金(元): 0
多包:
包号 包名称 投标保证金(元)
项目所属区域: **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保证金缴纳所在户: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分行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路支行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营业部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分行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
项目类别: 货物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招标文件获取
标书费(元): 0
标书费说明: /
其他附件:附件
本标实行在线售卖标书,企业通过**公共**交易系统进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后如需纸质招标文件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点击查看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点击查看-519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21:00,周六08:30-17:30)。
内容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二期——实验室改造项目(第二次)
采购公告

受 ****点击查看 的委托,****点击查看公司对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二期——实验室改造项目(第二次) 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二期——实验室改造项目(第二次)

2.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点击查看

委托代理编号:YFZB2024-029

项目交易编号:ZCJY2024-68

3. 采购项目预算:160.00 万元

4.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07-29 15:00:00 - 2024-08-05 17:3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本项目实行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点击查看.cn/),“全省工程、政采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入口→CA登录”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在线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线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0 元

包号 包名称 保证金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获取方式:本项目不缴纳保证金

8.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19 09:00:00

开标时间:2024-08-19 09:00:00

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子午路220号)开标室一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9. 其他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0.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子午路474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88****点击查看0388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内)

联系人:李先生

邮编:427000

电 话:0744-****点击查看328

传真:/

发布时间:2024-07-29 16: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