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工程-经三路(绕城西路-纬五路)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新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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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工程-经三路(绕**路-纬五路)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信息时间:2025-08-2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市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工程-经三路(绕**路-纬五路)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5]046号

招标人:****点击查看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管理中心****点击查看管理中心)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1日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及电话:何仪、杨静、杨冯倩0578-****点击查看308

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张文丽 证书编号:浙2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372

预中标价:人民币肆佰贰拾肆万柒仟贰佰肆拾壹元整(¥:****点击查看241.00)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点击查看696。

公示单位(盖章):****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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