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04宿迁至遂平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灵璧段工可、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服务0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S04宿迁至遂平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灵璧段工可、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服务0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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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0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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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4**至**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段工可、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服务0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S04**至**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段工可、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服务0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S04**至**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段工可、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5月16日

开标日期:2025年6月6日

标段名称:S04**至**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段工可、勘察设计

标段编号:****点击查看01

S04**至**高速公路皖苏省界至**段工可、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服务0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仟贰佰玖拾玖万元整(****点击查看0000.00元)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技术规范要求。与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不一致的,按较高标准执行。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约84个月(前期及勘察设计24个月+暂定施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服务节点时限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市东**青龙胡同甲1号、3号2幢2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仟壹佰叁拾陆万元整(****点击查看0000.00元)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技术规范要求。与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不一致的,按较高标准执行。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约84个月(前期及勘察设计24个月+暂定施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服务节点时限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3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玖佰玖拾伍万元整(****点击查看0000.00元)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技术规范要求。与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不一致的,按较高标准执行。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约84个月(前期及勘察设计24个月+暂定施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服务节点时限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宿怀南路565号

联 系 人:郑科长

联系方式:0557-****点击查看72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 系 人:方飞飞,吴浩然,王丽丽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2130,199****点击查看3483,152****点击查看6917

公示期: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点击查看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人:张**,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点击查看运输厅提出投诉,地址:**市**区高铁路98号,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954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