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迎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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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9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县迎安镇**场镇绕城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点击查看 | 咨询电话: | 186****点击查看7327 |
工期要求(天): | 3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项目预算价(元): | 245814.97 | 项目发包价(元): | 233524.22 |
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否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9-10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09-12 23:59:59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5-09-15 10:00:00 | 自主选号时间: | 30分钟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施工总承包类--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1.履约保证金为中选金额的5%,以银行转账方式或保函方式缴纳,保函需为见索即付或连带责任保函。 2.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企业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中选企业。 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企业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
项目所在地: | **县 | ||
选取地点: | ****点击查看 | ||
项目地址: | **县迎安镇**场镇绕城路(小地名:民主村1组小河边上) |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县迎安镇**场镇绕城路(小地名:民主村1组小河边上) 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长约60米、宽5米(含路基和硬化混凝土路面),**挡土墙约40米,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管网、污水检查井、污水涵洞等附属设施。 项目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期内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承包合同。 2.本项目合同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验收要求 本项目的项目业主将严格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三、资金支付 (1)发包****点击查看公司基本账户,拒绝向任何第三方支付,其开支的使用应接受发包人的监管; (2)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达到付款条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完成结算审计,达到付款条件后,支付至审计决算金额的97%;工程移交、履行了缺陷责任期(12个月),同时工程资料完整成册,按规定移交项目业主后,支付至审计决算金额的100%。 四、质量要求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工程涉及隐蔽工程的,必须经相关责任主体部门验收合格计量后方可继续实施下一步工序。未经相关责任主体部门验收人员验收的隐蔽性工程,就进行下一步工程的,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五、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竣工验收后12个月。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点击查看3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