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板芙镇水产业养殖区尾水治理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中山市板芙镇水产业养殖区尾水治理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发布于 2025-07-25

中发改板芙投审〔2025〕12号

**市板芙****点击查看统计局关于**市板芙镇水产业养殖区尾水治理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点击查看
报来“**市板芙镇水产业养殖区尾水治理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86号)、《****点击查看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构建科学合理、集约高效、融合发展的现代养殖产业体系,按照《****点击查看政府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点击查看政府投资类)的通知》(中府函〔2019〕99号)和中共**市板芙镇委第〔2025〕17号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结合《**市板芙镇水产业养殖区尾水治理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研报告》及评估报告、用地审核和规划选址意见等审查意见,同意建设“**市板芙镇水产业养殖区尾水治理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代码****点击查看,项目单位为****点击查看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板芙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对板芙镇**片区约20000亩连片养殖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以及完善周边配套基础设施;修复养殖塘周边破损农路约30.16千米,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为联通板芙镇四联与禄围界河涌两侧现状运输主路,**生产交通便桥1座,桥长45米,桥面宽9.5米。
四、项目总投资额12149.89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镇级财政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29.32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能源消费量105.22万千瓦时,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点击查看委员会令第2号)规定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市板芙****点击查看统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点击查看分局、****点击查看分局,镇城建局、综合执法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规定,核准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含安装)、监理”全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二、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点击查看.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