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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点击查看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街道、**峰增光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提质增效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街道、**峰增光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提质增效工程(第一期子项一:**青云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提质增效工程)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县**街道、**峰增光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提质增效工程(第一期子项一:**青云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提质增效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08月20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08月20日 (二)评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1号评标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A050201土木工程、A050202给水排水。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 9 家,名单如下: (1)****点击查看**公司; (2)**昕誉****点击查看公司; (3)方大国际****点击查看公司; (4)**市****点击查看公司; (5)****点击查看; (6)**省****点击查看公司; (7)****点击查看**公司; (8)****点击查看**公司; (9)**市工程建设****点击查看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 9 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 无 。 3、初步评审结果: 9 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省****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市工程建设****点击查看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08月20日 (二)定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1号评标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中标人为****点击查看,投标下浮率:2.88%。 | ||
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2.88%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监理服务期限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其中施工工期暂定73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张开明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点击查看3027)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点击查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道路与桥梁工程师技术职称、3年或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 |
业绩情况 | 1、前海**区八单元市政道路工程(一期)监理; 2、田园路(楼岗大道-公明北环)市政工程I标(楼岗大道-松白路); 3、大湾区**市西部干道改造项目(地铁1号线段)施工监理; 4、中心区海澜路**工程(**一路-**西路段)监理。 | ||
异议受理部门 | ****点击查看 | 联系地址 | **县**黄排**一路9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928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点击查看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303 |
联系地址 | **县**路148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8月21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08月26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交易部(地址:**县**街道象棋路66****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山水豪庭1楼),联系电话:0752-****点击查看101)。 |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1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5-08-20
公示开始时间:2025-08-21
公示结束时间:2025-08-26
附件名称 | 附件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