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期限:3年(“1+1+1”方式,****点击查看学校将根据满意度决定是否续签。)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1)维修校内已有基础设施、水电设施设备,包括门窗、瓷砖、外墙、灯、插座、水龙头、水阀、卫生间设施、教室桌椅风扇、空调、配电房设备线路、管路、水电设施的渗漏、下水排污管道疏通、木工修补、消防栓箱维修等;
(2****点击查看学校开展的活动需要做好临时线路架设工作;
(3****点击查看学校各楼栋水电管道;
(4)管理好配电房,包括总配电房及各分配电房;
(5)食堂零星维修;
(6****点击查看学校做好临时性工作。
2.工作要求
(1) 确保维修效率。根据报修单,统筹安排好维修任务,注意轻重缓急,做到即报即修,一般性的当天处理好,复杂性的两天之内处理好;更换灯泡、灯管等,做到报修当天完成;若教学上急需处理的问题,即刻处理;若维修涉及影响上课,如教室灯、插座、开关等,可安排在午休或下午课外活动期间;支线电路、水路的维修不影响整体使用功能又不需急修,可在周六、周日完成;
(2)确保维修质量,杜绝因维修而造成的安全隐患;
(3)主动巡查工作范围内的情况,及时发现隐患,遏制事故发生;
(4)合理用料,注重节约,控制运行成本。能二次维修的材料应修理后重用;根据报修单按出库程序有计划地领取备用材料,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件物及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因施工发生损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6)按规定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校方的工具,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
(7)维修材料:维修材料由服务商提供;
(8)建立报修、维修档案以备查。
3 .工作考核
(1)确保当天零星维修率达 95%以上,在不影响教学、师生生活的前提下,未及时完成的5%应在一周内完成;
(2)因巡查水电设施不到位或未注意轻重缓急而致较大损失,维修人员将承担损失费用,如水阀或水龙头漏水严重而未及时处理;
(3)涉及安全隐患的,应在第一时间处理好,否则,维修人员将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4 .安全文明施工
(1)水电工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切人身财产安全由服务商承担。工作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2)水电工严格执行建设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维护学校良好形象;
(3)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