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排水防涝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

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排水防涝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

乌拉盖管理区**胡硕镇排水防涝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

至各投标人:

**乌拉盖管理区**胡硕镇排水防涝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编号:****点击查看)于2025年5月1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乌拉盖管理区政务服务门户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因投标单位对评标办法商务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提出质疑,故对招标文件商务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评标办法作出如下变更: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企业业绩:

投标企业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

注: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工程类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

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有一项得2.5分,最多得5分。

注: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工程类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累计加分。

修改为:

企业业绩:

投标企业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工程类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

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有一项得2.5分,最多得5分。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工程类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累计加分。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