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质检院计量分院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市质检院计量分院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6-23

招标详情

泰安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联系人37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14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63条

立即监控

2025年市质检院计量分院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市质检院计量分院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n:8081/)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市公共**交易平台项目编号:SJ-ZC-****点击查看0612-01

项目名称:2025年市质检院计量分院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控制价:148.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未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公告期限内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n:8081/)进行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点击查看.cn)及**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n:8081/)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各投标人(供应商)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点击查看.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点击查看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点击查看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点击查看-0000。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时间)

本次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

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

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

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3.3行政监督部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38-****点击查看070

3.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经理 联系方式:0538-****点击查看176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功能,****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岱宗大街339号

联系方式:0538-****点击查看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荣院东路55号

联系方式:0538-****点击查看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经理

电 话:0538-****点击查看176

附件(2)
附件_517209414_328010461.docx
下载预览
附件_517209414_328010463.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