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燃气探头检测采购公告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燃气探头检测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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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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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燃气探头检测采购公告
2025-09-10

****点击查看现对设备机房燃气探头检测进行公开遴选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单位:****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设备机房燃气探头检测

3.项目预算:3万元,此费用包含所有检测工作并出具国家承认的检测合格报告

4.主要内容: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

检测数量(个)

1

燃气报警探测器

GT-AT0501

103

2

燃气报警控制器

JB-TB-AT2020S

7

3

燃气切断阀检测

DN200 2个

DN100 4个

DN80 1个

7

5.检测时间:签订合同当日

6.检测地点:**市**区天竺镇丽苑街9号,****点击查看内。

7.工作质量检验:出具国家相关执法机构认证的有效检测报告

二、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在有效期内;

2.信誉良好,本项目参选截止期前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①经调研,出现检测造假行为;

②最近3年存在因经营不诚信行为被严重警告(或处罚)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披露;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报名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④近2年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⑤未按需求人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三、报名

投标人须于2025年9月16日上午11:30之前向项目联系人进行电话报名,需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联系人:程老师 010-****点击查看5526

不接受未报名的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装订、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2.投标人应递交1正2副,共3份纸质投标文件

4.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9月17日上午10:00

5.文件递交地点:****点击查看后勤楼二层203会议室

6.投标联系人:郝老师,010-****点击查看5014

四、响应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应用于该项工作企业资质证明;

4.已标价的完整的报价单;

5.提供同类别的采购合同复印件不少于三家;

注:以上文件须加盖公章

五、注意事项:

1.供应商代表应准时递交文件至指定地点,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且不接受书面形式以外的任何其他形式。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代表须参加。

2.响应文件需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3.最高限价规定:总价不能超过预算价,否则将被拒绝。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由****点击查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开启响应文件后进行评比。在满足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前提下,按照 综合评分法 根据综合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点击查看学院核准后方为有效。

七、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价格

50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有效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 50

2

企业资质

20

企业资质须满足国家要求可燃气体检测工作的注册资质,有得20分,没有不得分。

3

同类项目业绩

20

供应商具有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20分。

注1:类似项目业绩指供应商具有含核心产品的类似项目业绩,并且业绩文件签署日期须为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内。

注2: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等)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注3:未附有效证明材料,或不能有效证明满足上述条件的业绩不予认可。

4

检测计划方案

10

(1)供应商提供的保障检测工作质量的方案和措施详细、完整合理,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并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2)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工作质量的方案和措施缺少具体措施描述,满足采购需求,方案可行得2分;

(3)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工作质量的方案和措施与采购需求存在偏差,得1分;

(4)本项未应答得0分。

备注

1. 本评分表中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评审因素项不得分;2. 若发现投标文件存在虚假材料,取消该投标人评分资格;3. 各评审因素项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最高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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