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港靖江港区八圩作业区永益华元物流码头改扩建工程陆域工程项目堆取料设备制造及安装采购公告

泰州港靖江港区八圩作业区永益华元物流码头改扩建工程陆域工程项目堆取料设备制造及安装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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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广州建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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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承建的**港**港区八圩作业区永益华元物流码头改扩建工程陆域工程项目,近期将启动堆取料设备制造及安装采购,现采取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选择设备供货单位,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报价,询价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 项目名称:**港**港区八圩作业区永益华元物流码头改扩建工程陆域工程项目

2. 项目地点:**省****点击查看**工业园**路89号

3.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采购内容包堆取料设备及配套设施制造、检验、运输、安装、现场补漆、调试、现场试运转、验收、技术培训、门机使用地质量监督部门的申报及安装监理(包括办领使用许可证等)和售后服务等,包含组织配置各种作业人员并负责其工资和食宿、工伤保险等。供货的内容和技术参数见《堆取料设备技术规格书》。

二、报价方式

报价人按本公告的附件《报价文件及工程量报价清单》报价,并按图纸安装调试自检合格,通过相关部门验收、领取使用登记证书后交付使用,期间产生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报价书内未列出但图纸内已包含的内容默认已包含在本次报价中,不另行增加费用,若有图纸变更则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

三、供方选定原则

本项目以合理最低价为供方选定原则。

四、履约担保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以下任一种方式提供履约担保:

1. 向甲方提供暂定协议总价10%的履约保函;

2. 向甲方提供暂定协议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扣除相应罚款、违约金后无息退还乙方)。

五、款项支付

1、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2、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后付至相应设备合同价的30%;安装调试完成经业主初步验收合格后付至相应设备合同价的50%;整体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暂定设备合同总价的7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款至设备审定价的9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设备审定价的97%,余款3%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未解决的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规定或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支付方式为:****点击查看银行承兑汇票(以业主方支付甲方的同类方式支付)。

5、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任何一次预付款、设备款、结算款须待业主审批的同期款项到甲方账户后再支付乙方。

六、验收标准

1、堆取料设备的制造、安装和调试、试车、状态检测均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国际相关最高、最新版本的标准和规范。凡中国标准与规范中没有规定的,均按国际标准和规范执行,进口件按国际标准,国产件按中国标准。须按相关文件推荐堆取料设备供应商短****点击查看设备厂家或品牌,或经业主书面确认同意采用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和安装。

2、本工程的堆取料设备进场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及监理提交生产厂商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证明材料、设备质量符合本合同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以供甲方及监理审核、批准,并报业主备案。

3、设备、安装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4、设备包装标准应满足JB/ZQ4286-86《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乙方企业标准的规定,设备包装必须适合进行长途运输及多次搬运。未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缺件、质量下降及设备其它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及时给予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工期要求

堆取料设备制造及安装工期暂定为150个日历天(自合同生效至满足联动试车止,以满足业主进度要求为准),堆取料设备制造及安装调试进度须在业主要求的节点工期前全部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货物逾期送达或不能安装业主要求的时间节点完**装造成工期延误,按询价人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违约条款一致,支付5万元/天违约金,违约金在结算中扣除。

八、报价人责任

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乙方对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等负责;

2. 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向甲方交付成果及约定由乙方完成的施工资料;

3. 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人身、设备、工程质量事故及其他人为事故,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接受施工合同内施工过程中各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负责整改闭合。

九、询价人责任

1. 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2. 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款。

十、报价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堆取料设备生产、销售经营范围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一、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1. 报价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11时 00 分(**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2. 收件地址及联系人:**市**区小港路 124 号****点击查看,方俊凯,136****点击查看3631。

3. 报价书的组成:参照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4. 报价文件装袋密封,快递最外层表面须粘贴外包装封面(格式按报价文件首页)。

5. 报价文件数量:纸质版一份,扫描件U盘一份。

注: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将密封报价文件采用快递或直接送至我项目部(密封件最外层表面须粘贴报价外包装封面,格式按报价文件首页),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

十三、报价技术咨询、施工图纸和技术规格书获取联系方式

1. 地址:**省****点击查看**工业园**路89号****点击查看**公司**建港项目部;

2. 项目部负责人:葛天翼,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1870。


十四、附件报价文件

点击查看陆域工程项目堆取料设备采购 报价文件.doc">附件:****点击查看陆域工程项目堆取料设备采购 报价文件.doc


附件(1)
附件:江苏泰州陆域工程项目堆取料设备采购 报价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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