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卡若区、俄洛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监理项目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昌都市卡若区、俄洛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监理项目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发布于 2025-09-15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2025-09-15 13:20:56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价款形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评标办法 答疑澄清时间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90天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20000元(人民币元)
****点击查看900元(人民币元)
综合评估法2025-09-15 13:20:56
2025-09-15 13:20:56

1、招标公告3.3变更为: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监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技术咨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评标办法前附表变2.1.2: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 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作出承诺(或者格式自拟)

3、评标办法前附表变2.2.3(4)变更为:

按照信用动态管理评价得分情况进行计分。按照**自治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准,**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企业诚信行为进行动态监管和实时计分,按照平台实时分值最高分值限定为80分的12.5计取得分。发生严重失信行为信用等级被降为D级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招投标。建筑企业信用得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即企业信用得分动态分最高80分×12.5≤10分。以上数据以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的数据为准。如是联合体投标,信用等级按较高信用分值计取。如是非联合体,信用等级根据监理和设计资质按较高信用分值计取。

4、取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监理大纲(暗标)编制要求”,以投标人须知为准。

5、招标文件同步变更,以“**市**区、****点击查看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监理项目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2”为准。

6、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撰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正补充文件,开标时间不变,如期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