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城市污水收集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烈山区城市排水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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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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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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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污水收集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区城市排水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信息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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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区城市污水收集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区城市排水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合同编号

HBGC25076

合同名称

**区城市污水收集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区城市排水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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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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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元)

142,179,528.2

合同期限

545

合同签署日期

2025-08-11 17:13:00

合同完成日期

2027-02-07 17:30:00

质量要求

合格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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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其他

合同签订之后预付至施工合同价的30%,后续当月进度款按跟踪审计单位审定的 已完合格工程量产值的85%支付;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100%(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单独提供合同金额3%的质量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如不提供质保金保函,则支付至审定价格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期满后无息支付。在符合付款条件下,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15日内予以支付。支付前,承包人发生的违约金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在规定期限内缴至发包人指定财政非税账户。 设计费支付: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支付设计费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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