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燃气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及智慧燃气监管系统项目一期工程(居民超期燃气表更换项目)[补充通知]

三明市燃气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及智慧燃气监管系统项目一期工程(居民超期燃气表更换项目)[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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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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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燃气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及智慧燃气监管系统项目一期工程(居民超期燃气表更换项目)[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5-08-25 】

**市燃气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及智慧燃气监管系统项目一期工程(居民超期燃气表更换项目)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现将**市燃气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及智慧燃气监管系统项目一期工程(居民超期燃气表更换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招标文件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1:关于**市燃气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及智慧燃气监管系统项目一期工程(居民超期燃气表更换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本次报价中含安装、调试服务及费用,现我方对文件中所述安装工作提出异议。(1)关于安装具体涉及哪些环节(2)是否包含老旧表的拆卸处置(3)安装过程中涉及的波纹管、阀件等相应配件是否由招标方提供或请贵方提供验收标准及说明,我方按验收要求进行报价。

答:安装具体涉及的内容包括:旧表拆除、新表安装(包括表接头材料费)、系统录入。

二、补充通知:

(一)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供货要求“四、付款”内容变更为:

1、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人供货,同时在书面通知发出后7天内向中标人支付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10%为预付款;

2、该批次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该批次实际结算总价的80%;

3、运维服务满5年,招标人接到中标人支付申请后30天内支付结算总价的10%;

4、运维服务满10年,招标人接到中标人支付申请后30天内支付结算总价的10%。

(二)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供货要求“七、违约责任”第2条内容变更为:“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三、以上内容变更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已上传,投标人须自行下载并按变更后的最新招标文件内容制作投标文件。

四、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将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点击查看.cn)、**市公共**交易网(http://smggzy.****点击查看.cn/smwz/)网站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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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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