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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规定,我单位于2025年8月组织编制了《**区曾****点击查看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望远山景区开发)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点击查看;姓名:刘胤)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区曾****点击查看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望远山景区开发)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来函反映,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区曾****点击查看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望远山景区开发)位于**市**区李家乡**村,项目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06°11′0.72465″,北纬:32°33′27.04059″),项目区道路交通条件良好,交通便利,本项目为**建设类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点击查看中心1处,停车场1处,改建道路约100m,****点击查看广场和绿化工程等。
工程占地:1.10hm2(11023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分:交通运输用地0.14hm2、耕地0.11hm2、林地0.73hm2、草地0.05hm2、住宅用地0.07hm2。本项目开挖土石方共计1.72万m3(含表土0.18万m3),回填土石方共计1.72万m3(含表土0.18万m3),无借方,无弃方。
本项目总投资1150.4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920.3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9月完工,总工期7个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0月10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9858
水土保持方案****点击查看水利局)联系人:张女士,监督电话:0839—****点击查看343
附件:1.**区曾****点击查看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望远山景区开发)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区曾****点击查看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望远山景区开发)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意
见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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