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城区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后双--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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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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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07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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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处理厂)-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处理厂)

2、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3日

3、评审日期:2025年1月15日(远程异地评标;主场:**县;副场:**市)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827.89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侯宝峰 注册编号:豫241****点击查看86735

地 址:**省****点击查看**办事处**省**县紫气大道**国际一期小区内5号楼2单元103号楼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891.74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栗艳芳 注册编号:豫241****点击查看49838

地 址:**省****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中心201室

第三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999.10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春龙 注册编号:豫241****点击查看17152

地 址:**省**市**县**大道摩根国际15楼

三、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34900元,由中标人支付。

四、结果公告期限

未中标原因详见附件,本次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且质疑内容充分合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宋河大道与卫真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5****点击查看120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区黄河路1号院1幢10层

联系人:王先生、史女士

联系方式:183****点击查看6358

3.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委员会

联系方式:0394-****点击查看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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