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县**堡镇大寨子村道路亮化工程 | ****点击查看 | 工程施工 | 150000 |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根据《招标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点击查看委员会令第16号)、《****点击查看办公厅转发省公共**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点击查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拟对**县**堡镇大寨子村道路亮化工程发布阳光采购公告。
本招标项目**县**堡镇大寨子村道路亮化工程,采购人为****点击查看,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
2.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安装6米太阳能路灯97套,9米射灯2套,4.5米庭院灯15套
2.2服务地点:**县**堡镇大寨子村。
2.3服务周期:25日历天。
2.4最高限价:15万元。
2.5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2.6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办法。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3财务****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2.5提供2025年01****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各投标人须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其他服务】-【专用信用报告】,申请并下载打印近一年(2024年8月至今)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查询领域为全部领域,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下载时间以公告发起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资格后审。
5.投标登记、资格审核及竞价时间
5.1投标登记时间:投标单位于2025年08月18日12:00分至2025年08月21日12:00分在**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
在线报名。5.2系统竞价时间:2025年08月21日14:00分至2025年08月21日17:0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
发布。7、投标人竞价须知:
7.1请意向投标人按规定要求自行登录**市招标投标限额以下项目阳光自主交易系统进行投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
7.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一次竞价,各投标人(供应商)报价的必须在有效范围内。
7.3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
(1)不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文件要求投标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
(2)不按采购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进行竞价的;
7.4由于自主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报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投标人(供应商)重新进自主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络报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县**堡镇大寨子村
联系人:张新花 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3628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大道天庆冠邸2号楼10号商铺
联系人:孙瑞萍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4236
202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