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9-29 10:35
90天 |
其他 |
100,000元 人民币 |
0万元 人民币 |
NYZHPGF1_HN[JS] |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县涛圩镇等9个乡镇石晒村等17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附表3-7(2):详细评审-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一)”第3点财务状况:流动比率(7 分):流动比率 2 倍(含)以上,计 7 分; 流动比率 2 倍以下,计 4 分;企业利润(6 分):净利 润>0,计 6 分;净利润≤0,计 0 分;企业资产负债率 (7 分):资产负债率<70% ,计 7 分;90%>资产负 债 率≥70% ,计 4 分;资产负债率≥90%,计 0 分; 现更正为:流动比率(10 分):流动比率 2 倍(含)以上,计 10 分; 流动比率 2 倍以下,计 6 分。企业利润(10 分):净利 润>0,计 10 分;净利润≤0,计 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