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建设位置:****点击查看社区。东侧为汪华大道及布射河,南侧为皖赣铁路,西侧为飞布**再生利用项目厂区,北侧为行知大道(二环路)。
公示日期: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2日
联系电话:0559-****点击查看199
事由:
****点击查看中心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已于2022年9月批复通过。因项目分期供地,局部配套设施部分暂未供地,导致无法实施建设,在统筹整体规划原则的基础上,拟对方案进行调整。
调整后项目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基本保持不变且符合地块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指标调整
1、项目总建筑面积由66237.40㎡调整为64935.71㎡,总计容建筑面积由80522.65㎡调整为80506.34㎡,地下建筑面积由2352.42㎡调整为2708.77㎡;
2、商业部分建筑面积由32209.69㎡调整为30551.65㎡。
二、配套设施调整
1、原7#仓库中的配电房调整至6#仓库内;
2、原2#商业建筑中的地下消防水池、消防泵房调整至1#商业建筑地下室;
三、其他调整
1、原8#仓库改为商业,层数由6层改为3层;
2、原1#商业建筑层数由5层改为3层,平面布局进行微调。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2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此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直接向我局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59-****点击查看199 联系人:胡先生
公示网址:****点击查看政府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
公示公告栏目
公示地点:****点击查看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书面反馈地址:****点击查看路20****点击查看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收) 邮编:245200
(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点击查看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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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