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15批次集采(应急)-矿用管(二次)

2026年第15批次集采(应急)-矿用管(二次)

发布于 2026-08-21

招标详情

云南恒通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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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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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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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产集团2026年第15批次集采(应急)-矿用管项目的询比公告

按照集团下发的《采购管理办法》及经审批的采购方案开展采购寻源工作,本次采购以公开询比的方式开展,具体事项如下 :

一、项目情况

1、寻源项目名称:2026年第15批次集采(应急)-矿用管(二次)

2、寻源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品类

备注

PVC汇流器

Φ110

30.00

煤矿用PVC聚氯乙烯管附件

φ110汇流器长1.1m,带10个φ50桩头,φ50桩头带检测嘴(φ14mm),每个汇流器带2套金属法兰盘、法兰芯和一个φ110堵帽。

PVC堵头

Φ110

50.00

煤矿用PVC聚氯乙烯管附件

PVC弯头

DN50/90°

200.00

煤矿用PVC聚氯乙烯管附件

煤矿用聚氯乙烯管

110*6mm_1.25MPa

600.00

煤矿用PVC聚氯乙烯管

6米/根(扩口连接)扩口位置尺寸10cm

PVC弯头

DN100/90°

50.00

煤矿用PVC聚氯乙烯管附件

法兰芯

DN100

100.00

煤矿用PVC聚氯乙烯管附件

需配齐铁质法兰盘

PVC堵头

Ф160

50.00

煤矿用PVC聚氯乙烯管附件

PVC汇流器

Φ110

50.00

煤矿用PVC聚氯乙烯管附件

φ110汇流器长1.1m,带5个φ50桩头,φ50桩头带检测嘴(φ14mm),每个汇流器带2套金属法兰盘、法兰芯和一个φ110堵帽。

预埋管PVC管

Φ50

3000.00

煤矿用PVC聚氯乙烯管附件

一头50一头40无孔

瓦斯抽放连接软管

Φ50mm

1500.00

煤矿用PVC聚氯乙烯管附件

煤矿用聚氯乙烯管

PVC-KM1.6/50

6000.00

煤矿用PVC聚氯乙烯管

有孔3999米,无孔2001米

4、应标方式: 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版本65以上;IE浏览器11.0及以上(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5、有效报价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6-08-25 14:00: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请预留足够时间进行线上报价,勿在最后。投标截止日期前,已报价内容可修改。报价截止后,系统关闭将无法再接收和修改。

二、选聘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 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采购保证金

(1) 响应人须缴纳保证金,按采购包预算金额的2%向上取整缴纳 ¥2200.00(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 ,内部供应商可免于缴纳。 未按时缴纳保证金将导致取消参与资格 ,保证金审查由恒通煤业采购工作组在项目评审前完成 。

(2)交纳形式。 采购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人基本账户以网银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确保于项目评审时间前到达收款账户,并在汇款单上 备注: “ 第15次应矿用管 ” 。

(3)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营业部

帐 号:87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03

(二)供货说明 :本项目要求8月30日前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将全部货物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运输、装卸等相关事宜由成交人负责,确保货物在交付时完好无损,符合本采购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

(三)结算说明

1.结算单价:最终结算单价不得高于推荐成交价,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2.结算周期:货物完成到货验收且验收合格,需求单位收到合规发票届满3个月后,依据合同约定账期支付款项;实际支付方式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三、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报价和文件递交均需要在“供应商门户”上完成,响应文件以PDF文件格式,通过本平台网上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14时00分 , 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及其他相关信息填写、响应文件的上传,届时平台将自动关闭报价及文件提交功能。

四、其他要求

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缴纳的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采购过程中,存在干扰采购活动正常秩序并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提供虚假响应材料、与其他供应商串通响应等违规行为的;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90天,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3.合同签订阶段,成交人擅自变更响应承诺、调整响应报价(含单价、合价及总价),或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不合理要求的;

4.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的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五、联系人

需求组织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 :**省**市**市羊场镇大松树

联系 人 :宋老师

联系电话 :137****点击查看7652

需求组织 :****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 :**省**市**区**镇新村

联系 人 :胡老师

联系电话 :138****点击查看1880

需求组织 :****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 :**省**市**区**镇高家村

联系 人 :殷老师

联系电话 :158****点击查看5150

采购组织:****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路283号

联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8860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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