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高级中学新校区项目(不包含高中教学楼【南楼】部分)(施工)(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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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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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乐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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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中学新校区项目(不包含高中教学楼【南楼】部分)(施工)(重新招标)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学新校区项目(不包含高中教学楼【南楼】部分)(施工)(重新招标)》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一、澄清、修改部分:

1.投标时,投标人在商务文件中所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封面”是否按投标计价软件自动生成的封面格式要求进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签字(或盖章),均不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即评标时,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报价封面”无论是否按投标计价软件自动生成的封面要求进行盖章(或签字)的,均不以此为由否决其投标。

二、答疑部分:

1.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未在 28 天内核对清单工程量的,视为默认,合同价款不予调整。本工程仅对分项数量误差大于等于±3%的项目予以调整,分项误差小于±3%的项目不作调整”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的准确性、完整性应由发包人负责,故清单核对时工程量清单的偏差应全部据实予以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34.2.22约定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规定,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风险共担、合理分摊原则,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在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中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约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或将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转嫁给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控制价编制说明“控制价未考虑土方堆置费,土方堆置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实际不同不再调整”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请招标人予以调整控制价,补充计取土方堆置费或标后按实予以增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专用合同条款3.1.2.7(2)以及7.6约定不合理,条款所述情形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应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专用合同条款3.1.2.7(5)(6)关于台风暴雨约定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不得将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纳入风险承包范围。若发生工期应予以顺延,费用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9.10不可抗力相关规定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专用合同条款11.1.2约定的价差调整的主要材料品种约定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优先列出钢材(结构用)、水泥、商品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脚手架钢管、电线电缆、桥架、管材(含风管)等主要材料(市政工程优先列出钢材(结构用)、水泥、地材及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粒料等商品混合料),除上述优先列出的主要材料外,其余的主要材料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列出,主要材料累计总比例不少于70%。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专用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保险的约定不合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并承担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本项目基坑支护采用支撑梁,拆除实际需按绳锯施工,但该部分控制价单价未按绳锯考虑,请招标人予以调整控制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本项目设计有幕墙,但控制价中未考虑配合幕墙使用的吊篮、高空操作车等相关费用,请招标人补充计取。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建筑渣土收纳费按承发包双方签证、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据实办理结算。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控制价材料中“铝合金型材氟碳喷涂”和“断桥隔热铝合金型材氟碳喷涂”单价严重偏低,明显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请招标人予以调整控制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控制价材料中“烧结煤矸石普通砖240×115×53”、“水泥实心砖240×115×53 MU10”、“粉煤灰砖”、“烧结粉煤灰砖”单价严重偏低,明显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请招标人予以调整控制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控制价材料中“氯化聚乙烯-橡胶共混卷材”和“**乙丙橡胶卷材”单价严重偏低,明显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请招标人予以调整控制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4.本项目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再提供或在施工过程中再向发包人申请请勿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答:投标阶段无需提供“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

三、本补充通知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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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时间:2025年8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