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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地直埋闸阀
询
价
公
告
采购人:****点击查看
二〇二五年八月
询价公告
****点击查看,拟对2025年度燃气工程物资(原装进口软密封直埋闸阀)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名称:燃气工程物资年度采购
采购内容和范围:本次所需采购的各类燃气物资,如阀门的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执行标准 | 技术要求 |
软密封直埋闸阀 | DN50-DN300 | 欧洲EN13774标准 |
二、邀请供应商方式、文件获取方式及获取时间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询价的供应商。
本次询价采购在:供应商可登录****点击查看官网(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8月19日16:00-2025年8月22日17:00。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点击查看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点击查看事业单位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二)代理商投标:允许,经销(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经销(代理)授权证书。(同一生产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
(三)报价产品有: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四)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含1月1日)至询价申请截止时间,具有国内同类产品(软密封直埋闸阀)供货业绩一份,合同期且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业绩不低于300万元。(资料要求:①如有其他性质企业的业绩,需要提供证据链,证明其使用到城市燃气工程;②发票证明,需列明细表格,以便于统计;④原产国证明文件、海关证明和进口关税证明)
(五)所有产品应为报价单位或报价单位代理制造商生产,不得外包或者贴牌生产,询价产品的生产、组装、加工以及测试工序必须在和原产地证书匹配的国家进行。(询价产品为非品牌原产国生产或贴牌的企业拒绝报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时间)、地点、方式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5年8月25日10时00分。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以纸质密封文件提交的方式递交(**市**大道209****点击查看公司)。
五、本询价邀请、询价结果均在****点击查看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点击查看医院光华院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招标文件
5.售后服务方案:阐述提供的供货计划及售后服务内容,如物资运输计划、交付计划、质量保证期限、维修响应时间等。(格式自拟)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2025年采购控制价(元) | 预估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PE连接软密封直埋闸阀 | DN160 PN1.0 | 台 | 10253 | 6 | |
2 | DN200 PN1.0 | 台 | 18545 | 2 | ||
3 | DN250 PN1.0 | 台 | 22688 | 2 | ||
4 | 焊接软密封直埋闸阀 | DN80 PN1.6 | 台 | 15771 | 1 | |
5 | DN100 PN1.6 | 台 | 16847 | 2 | ||
6 | DN150 PN1.6 | 台 | 20528 | 2 | ||
7 | DN200 PN1.6 | 台 | 27620 | 1 | ||
8 | DN300 PN1.6 | 台 | 53373 | 1 | ||
9 | **杆(650~1100mm) | DN80-150 | 支 | 1001 | 2 | |
10 | DN200-300 | 支 | 1040 | 2 | ||
11 | **杆(1050~1750mm) | DN100-150 | 支 | 1154 | 2 | |
12 | DN200-300 | 支 | 1223 | 1 | ||
13 | 总价合计 | 323111元 |
询价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情况,同时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未来风险,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分析后,按询价公告要求针对上述采购控制价填报本项目报价。申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本次询价选择符合条件且总价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人。
八、原装进口软密封直埋闸阀技术规格书
在文件出版时,所有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文件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若本技术条件与相关的技术规格书或标准有冲突,则应向业主/设计方咨询并得到其书面裁决后才能开展工作。
本技术条件指定产品应遵循的规范、标准法规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所列范围:
EN 13774 最大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6bar的配气系统用阀门 性能要求
EN 10088-1 不锈钢 第1部分 不锈钢的清单
EN10088-3 不锈钢 第3部分 一般用途的半成品,钢棒,轧制线材和型钢的交货技术条件
EN 10213-2 承压铸钢件的交货技术条件 第二部分 常温和高温用钢钢种
EN10216-2 压力无缝钢管 交货技术条件 规定高温特性的非合金和合金钢管
EN1092-2 法兰和接头 用于管、管件、阀门及附件、PN设计 第2部分:铸铁法兰
EN 1563 铸造 球墨铸铁
EN 558 工业阀门。法兰管系统使用****点击查看中心对面的尺寸PN和分类设计阀
DIN 3476-1 阀门 要求和测试 第1部分:通过粉末涂料(P)或液体清漆(F)的环氧涂层来防止腐蚀
EN 10290 岸上和海上管道用钢管和配件。外部液体应用聚氨酯和改良聚氨酯覆层
EN 1555-2 燃气输送用塑料管道系统、聚乙烯(PE)。第2部分:管道
DIN 3230-5 阀门交货技术条件。 燃气设备和燃气管道用阀门。 第5部分: 要求和试验
其他未列出的与本产品有关的规范和标准,供货商有义务主动向业主和设计提供。所有规范和标准均应为项目采购时的有效版本。供货商也可采用相当或高于上述要求的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与制造。
★阀门须为原装进口,投标产品的生产、组装、加工以及测试工序必须在和原产地证书匹配的国家进行,原产国生产厂须具有德国DVGW 认证,或欧盟PED认证,或英国天然气行业标准kitemark认证,或荷兰KIWA认证,或瑞士SVGW认证或等同的其他国家认证。(须提供原产地证书、原产国生产厂认证官网查询路径及查询截图)
供货商应提供直埋闸阀及其配套设施。
(1)基本要求
设计压力:1.6MPa
工作压力:≤1.6MPa
安装场所:直埋于地下
工作状态:手动全开/全闭
使用温度: -10℃—60℃
阀门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与连接管道设计使用年限一致。
(注:PE连接闸阀工作压力≤1.0MPa,MOP为1.0MPa时使用温度范围为 -20℃-20℃)
(2)主要技术要求
本文所述的直埋式闸阀是启闭件为闸板,闸板垂直于阀体通路的轴线垂直升降的全通径、无底槽直埋式免维护暗杆手动操作闸阀,闸板应采用硫化工艺整体包胶(闸板被橡胶全部包覆),闸板橡胶在操作力作用下产生微量的自适应弹性变形,与精密铸造的阀座配合达到密封效果
1) 直埋式闸阀的设计及制造应符合EN13774标准的规定。
2) 阀体
—采用整体式;
—阀门阀体通道必须为全通径、无底槽;
—阀体的材料采用铸钢或球墨铸铁,铸钢材料不低于GP240GH(标准为EN10213-2)的要求,球墨铸铁材料不低于GJS 450-10 (GGG-45)(标准为EN1563);
—焊接系列闸阀阀体外部必须全部喷涂聚氨酯,并做检测。
3) 闸板
—闸板的材料采用球墨铸铁,球墨铸铁材料应为GGG-45(标准为EN1563);
—闸板板芯应整体硫化在丁腈橡胶内(丁腈橡胶应获得DVGW认证),闸板螺母固定在闸板上;
4) 阀杆及密封结构
—阀杆材料采用不锈钢,并有辊压螺纹和闸板限位圈;
—阀杆密封结构应为可带压更换式,应有三层独立阀杆密封;第一层密封为防尘密封圈,第二层密封为阀杆密封螺母内、外共4个O型密封圈,第三层密封为密封垫圈;阀杆的密封材料为丁腈橡胶或其他与之相当的材料;
5) 连接形式
连接形式 | 技术要求 | 备注 |
PE连接 | PE连接闸阀与管道的连接形式为PE对接形式。PE****点击查看工厂连接特征为:PE管通过挤压被套在带有若干环形沟槽的闸阀两端,并通过不锈钢环进行固定,在不锈钢环外通过热塑管进行保护。符合DVGW-G5600标准。 | |
法兰连接 | 法兰型式应为整体锻造法兰,法兰标准应符合EN1092-2的要求,法兰的压力级值为1.6MPa,法兰密封面型式为突面(RF); | |
焊接连接 | 焊接安装于钢制管道中,连接钢管应为无缝钢管,连接钢管为P235GH,符合EN10216标准。 |
6)操作扭矩
直埋式闸阀为直接手动式,无蜗轮机构。DN200阀门关闭扭矩不大于120N.m,DN100的阀门关闭扭矩不大于80Nm。
7) 材料
闸阀部件材料应符合EN/DIN标准的有关规定。
—阀体和阀帽:铸钢不低于GP240GH,(EN10213-2)或球墨铸铁不低于GJS 450-10 (GGG-45)(EN1563)
—阀杆:不锈钢1.4021或1.4104(EN10088)
—阀板:球墨铸铁GGG-45,整体被硫化在丁腈橡胶内。
—阀杆、阀帽密封圈:丁腈橡胶(EN682)
—PE管:PE100,SDR11,符合EN1555-2
—阀帽固定螺栓:不锈钢A2
—阀杆密封螺母:防脱锌黄铜
可以采用与上述材料相当的或更好的材料。其他部件的材料应满足本技术****点击查看制造厂所遵循的材料标准。
8) 结构直径:阀板的开关行程为阀门直径的2倍。
9)直埋使用时有原厂生产配套可伸缩**杆及保护井供选择,**杆顶部设计应与米字形钥匙有效配合,**杆须有过力保护设计。
(3)检测
****点击查看制造厂进行检测,并提供有关的检测报告。
每个阀门均需进行性能试验,其内容、步骤、要求和试验装置均应符合以上标准的要求,每个焊接端阀门均需进行焊缝无损检测,试验证明书应附在随设备装运的最终技术文件中。
(4)认证
投标产品须具有德国DVGW 认证,或欧盟PED认证,或英国天然气行业标准kitemark认证,或荷兰KIWA认证,或瑞士SVGW认证或等同的其他国家认证;进口产品应提供投标产品按照TSG D7002的要求进行的国家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认证证书。
(5)涂层
1)闸阀内、外表面应进行喷涂防腐处理,涂层应为环氧树脂静电粉末喷涂涂层,涂层厚度及机械性能应符合DIN 3476标准和GSK准则,环氧涂层厚度不小于250μm。焊接直埋闸阀阀体外表面还应增加聚氨酯涂层,聚氨酯涂厚度不小于1.5mm,应符合EN10290,聚氨酯涂层经过20Kv高电压测试,保证无针孔。生产工厂必须通过GSK喷涂认证并且提供连续5年GSK认证证书。
2)EPOXY环氧粉末必须采用一流产品,不低于AKZO(**)的独资品牌。
(6)可追溯性
每一台阀门都有唯一的追溯编码,可以追溯到每一个相关的生产环节、质检环节及原料采购来源等。
(7)铭牌
铭牌标准应符合EN标准的有关规定,铭牌使用国际单位制。铭牌应标明内容:
—阀门序号;
—产品系列号;
—公称直径;
—公称压力;
—制造厂或商标;
—制造年份;
—受压部件材料代号;
九、联系方式
询价人: ****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市**大道209号
邮编: 611800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8639
附件:合同格式
甲方(需方):****点击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83226Q
乙方(供方):XXXXXXXXXXXXX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以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以下简称“订单”)为准。
2.1.采购价款
每次采购价款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2.2.工程物资单价: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 | 备注 |
见附件 | -- | 见附件 | 供方在收到需方供货通知后7日内供货。 |
2.3.结算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甲方收货验收合格,通知乙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60日内支付货款。
2.4.订单中约定的价款应为含税价格。
2.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XXXXXXXXXXXXXXX
账号:00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000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不得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若乙方要求甲方向其指定账号外的其他账号付款,应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情况说明并签订补充协议,若由此导致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6.发票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如遇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变动,对于合同未执行/交付部分按照新的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发票信息如下:
甲方名称:****点击查看
纳税人识别号:91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83226Q
地址电话:**市**大道209号 028-****点击查看9535
开户行及账号:建设银行幸福大道支行 5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0071952
乙方名称:XXXXXXXXXXXXXXXXX
纳税人识别号: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电话: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及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2.7.特别约定
2.7.1.合同期限内实际采购量以双方确认的订单数量为准。
3.1.甲方将订单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乙方指定销售负责人微信;乙方收到扫描件后将扫描件打印盖章扫描发至甲方下单人员微信。甲方收到乙方确认的订单扫描件后订单成立生效。订单成立生效后,双方均应按订单履行。
3.2.合同期限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单价向乙方发出订单,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订单。乙方拒绝接受甲方订单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1.自 2025 年 XX月XX日起(含当日)至 2026年XX月XX日(含当日)止。
4.2.合同期限届满后,如双方事实上仍有订单产生,则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4.3.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30天通知对方协商解除本合同。
5.1.按该货物所适用的国家标准(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生产企业标准执行,并以其中最高的标准为准。
5.2.虽有上述标准,但双方对质量有特殊或更**求的,应按特殊或更**求执行,无特别要求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5.3.质量应同时符合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相关说明文档中所列明的标准。
6.供应保障
6.1.乙方应保证其产品全新、未使用过的;
6.2.乙方需提供全面使用、维护和培训。
6.3.乙方须派遣相关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安装,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6.4.乙方为配合销售,应当对有利于企业销售的展台布置、设计提供必要的帮助以及承诺支持。
6.5.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杂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运输途中如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6.6.甲方有权到生产地对原材料及生产工艺进行实地检验。原材料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检验不合格的,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6.7.每批物资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开始对物资进行质量验收,对产品的数量的外观及内在质量进行到货验收,不合格产品甲方拒绝接受,予以退货。乙方应派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货物验收并及时处理现场可能发生的问题,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8.乙方应向甲方随货递交以下有效凭证和资料:
6.8.1供货清单一式2份。包装箱内应有装箱清单,若需提供备件时还应有备件清单;
6.8.2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同时提供加盖乙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6.8.3产品说明书、操作维护手册、随货物装运的其他最终技术文件。
7.验收标准
7.1乙方交货时应同时提交货物的产品质量证书、送货(出库)单等随车附单证。
7.2乙方应按如下标准包装:出厂必须是原捆原包装,并确保其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受损。包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3验收:交货当时进行外观、数量验收;交货后7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期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质量无问题、验收通过。
7.4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照该货物所适用的国家标准(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生产企业标准执行,并以其中最高的标准为准。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安装问题及人为破坏的情况除外,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8.1.运输方式:乙方应选择最适合于保护货物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如甲方对运输方式有特别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运输。
8.2.运费承担:运输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8.3.包装物回收:甲方自行处置,乙方不进行回收。
9.1.交货时间:以乙方收到甲方订单上的具体约定为准。
9.2.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订单有特别约定的,以订单约定为准。
10.1质保期为:1年。自验收通过之日起算。(人为破坏原因除外)
10.2质保期内,乙方应承担如下责任:
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全年7*24 小时服务,包括现场安装指导、维修、检查等。若发生产品内在质量、内部材料及加工工艺不合格或由此产生的问题,一般情况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立即响应,在12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排除故障;紧急情况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排除故障或分批替换其产品,或对损坏情况折价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若供应商未能及时派人到达现场,招标人可自行排除故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在产品寿命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无论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应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及责任。
10.3供应商需提供全面使用、维护和培训。每半年需提供一次技术培训服务,定期汇总产品故障解决方法。
10.4供应商须派遣相关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安装。
11.1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
11.2乙方违约:
11.2.1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该批次订单金额的0.3 ‰ 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订单金额的10%);质量不合格:除更换外,按该批次货值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含间接损失);商业贿赂:乙方若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11.2.2 甲方违约:无正当理由延迟付款的,每延迟1日按未付金额的0.3 ‰ 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未付金额的10%)。
12.1.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
12.2.本合同关于对保密信息的保护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1)保密信息在披露给接收方之前,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2)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未被违反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点击查看法院或其他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保密信息(通过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当出现此种情况时,接收方应及时通知提供方并做出必要说明,同时给予提供方合理的机会对披露内容和范围进行审阅,并允许提供方就该程序提出异议或寻求必要的救济;
(4)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确定的保密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在上述情况发生时,接收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向提供方发出通知,同时应当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说明。
13.1.不可抗力
13.1.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的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不可****点击查看政府宣布的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Ⅰ级响应)、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订单量大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13.1.2.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13.2.部分无效处理
****点击查看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3.3.不放弃权利
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被视为其放弃行使该等权利,且任何权****点击查看分行使亦不得妨碍该等权利的进一步行使或其他任何权利的行使。一方在任何时候放弃追究其他各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规定的违约行为,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追究其他各方今后的违约行为,且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其在该等规定项下的权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权利。
13.4.标题不解释
本协议的不同条款和部分条款的标题与编号,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不作为解释本协议任何条款或权利义务的依据。
13.5.反商业贿赂
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否则构成重大违约。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本合同中明示,否则亦为重大违约。具体内容及约定以本合同附件“反商业贿赂条款”为准。
13.6.价格调整
乙方所供产品或产品原材料市场价格浮动在±5%及以上,市场价格浮动持续2个月,由甲乙双方协商供货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14.1.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
(1)甲方联系方式
地址:**市上阳街444号加气站后院
联系人 杨静红 邓雨杜
联系电话: 028-****点击查看8639 158****点击查看3181 158****点击查看0958
微信: 158****点击查看3181 158****点击查看0958
(2)乙方联系方式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人:XX 手机:XXXXXXXXXXXX
微信:000****点击查看000000 同号电子邮箱:****点击查看00000
14.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他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14.3.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14.4.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14.5.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4.6.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起诉。
16.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双方确认的订单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订单为准。但本合同中明确约定订单不得偏离本合同约定的部分,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16.3.“反商业贿赂条款”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本合同经各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反商业贿赂条款
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各方同意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的各项约定:
1、合同各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关于反商业贿赂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都可能触犯法律,并受到法律的严惩。
2、在合同洽谈、协商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供方均不得向需方或需方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回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需方严格禁止其他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包括行贿及受贿)行为。需方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及其后发生本条款第2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点击查看公司制度的行为,供方应向需方提供相关证据,需方查实后将及时公正处理,并为供方严格保密。
4、需方就需方人员接受供方提供的不正当利益行为不承担还款或担保等任何法律责任,供方也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减免或抵扣任何应付费用或拒绝履行其他协议义务。
5、若发现供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款规定,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除需按需方查明的行贿金额的两倍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按本合同其他约定承担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同时需方可依法对供方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暂停支付所有应付账款,或通过司法途径向供方追偿由此造成需方的一切经济及商誉损失),并将供方列入需方的黑名单,永不**。
6、供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需按合同总额20%支付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单方解约。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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