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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县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建设项目(二标段)
2、标段名称:**县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建设项目(二标段)
3、澄清或修改事项:
事项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适用 □不不适用(说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修改为“3****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适用 □不适用”
事项2:原招标文件报价文件评分标准中:“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修正系数根据项目需要,招标人自行约定。如:0.94,0.95,0.96,0.97,0.98,在报价文件开标时由系统自动抽取。”修改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修正系数0.94,0.95,0.96,0.97,0.98,在报价文件开标时由系统自动抽取”
事项3:原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修改为“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保证保险等。(注:政府投资项目可以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
4、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县榴城镇榴城路229号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0552-****点击查看7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化南路27号
联系人:郭壮
电 话:177****点击查看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