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一体化提升泵及监控设备
(****点击查看)
流标公告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26年11月3日09时30分就**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一体化提升泵及监控设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一体化提升泵及监控设备
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一体化提升泵及监控设备,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要求为30日历天。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http://www.****点击查看.cn/,**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qzygcg.****点击查看.com/index)
四、磋商日期:2026年11月3日09时30分
磋商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五楼开标室(灵城镇石宝岭安置区40-1****点击查看体育馆足球场后))。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无
五、流标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六、联系事项:
地 址:**县荔香大道荔香园7栋701铺面
联系方式:翁明强 0777-****点击查看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灵城镇石宝岭安置区40-1****点击查看体育馆足球场后))
联系方式:林成汉 187****点击查看2767
七、流标结果公告期限:
自流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流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流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点击查看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点击查看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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