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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水量平衡测试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水量平衡测试项目
(二)项目预算:48000元
(三)采购方式:询价(最低价法)
(四)项目概况:依据相关规定,编制单位水量平衡测试报告并在市有关部门备案。
二、项目需求及内容
(一)项目内容
1.现场调查:指派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工程师核对现场及管线图纸,调查用水情况、用水设备、计量仪表。
2.拟定计量方案:根据功能划分用水单元,拟定用水计量方案,准备计量仪器。
3.编制安装预算及清单:根据计量方案,编制各用水单元阀门及水表安装及配套等预算及工程量清单。
4.协助指导阀门及水表等计量设备安装。
5.现场测试:采集水量数据,填写水量明细表。
6.编制报告:根据用水数据及用水流程,编制水量平衡测试报告。
7.评审及备案:组织水量平衡测试报告书评审,并及时提交市有关部门备案。
8.评审涉及有整改需要的,指导现场整改到位。
(二)项目要求
1.编制安装预算,协助指导阀门及水表等计量设备安装;
2.完成水量平衡测试报告,并提交市有关部门备案完成;
3.合同期限:60个日历日(其中包含现场相关水表及阀门安装等时间)。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不得超出项目控制价;
2.报价包含项目全部内容费用及税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证明文件:****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止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附件3,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未提供或所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具有CMA或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证明文件:提供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单位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四、评审方法
有效的最低报价中标
五、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5年9月13日至2025年9月1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提交将不再受理。
地点:**市**区南湾街道**大道(布吉段)3031号****点击查看办公楼B栋305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0128
六、询价响应文件内容及递交要求(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报价供应商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报价表(投标单位自行报价)。
8.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附件2)。
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附件3)。
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所有询价响应文件一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递交单位需在响应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于公告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16时(节假日除外)前送至****点击查看办公楼综合楼B栋三楼305室。
七、有关要求
报价响应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询价响应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2.不具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3.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4.询价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5.分项报价或总价高于预算金额的。
6.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7.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所投服务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需求文件要求。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重要提示
1.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3.本次询价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时间。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在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4.本询价公告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
附件:1.水量平衡测试项目报价表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