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工服务中心房屋维修整治工程网上竞采公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工服务中心房屋维修整治工程网上竞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重庆 - 重庆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发布于 2025-09-15

招标详情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总工会
联系人联系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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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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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采购人)委托对彭水苗族****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房屋维修整治工程(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629,743.66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629,743.66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商业和服务用房施工
需求描述:
彭水苗族****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房屋维修整治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629,743.66 1(件) ¥629,743.66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5-09-18 09: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9-18 11:00: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点击查看政府采****点击查看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点击查看.cn/ge/)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以pdf格式的文档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供应商不具备竞采资格。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_2025__年__10_月_30__日

(二)工期、建设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工期:120日历天

(二)建设地点:彭水县靛水**

(三)验收方式

1.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采购人按照有关要求自行组织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注: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2025年3月-2025年8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技术负责人: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职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2025年3月-2025年8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供应商拟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成交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成交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注:供应商未按人员要求中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资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四)其他要求:

(一)安全要求

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施工安全(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现场及施工周边的施工人身安全、行人安全等),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成交供应商应当与其施工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承担全部用人用工主体责任。

(二)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对本项目进行现场及周边环境踏勘,以便准确评估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程量、建筑材料及成本价格等。为减少相关误差,如潜在供应商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实施。成交后和签订合同时及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和工期延误等的要求,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在施工过程造成附近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网及现场已完成的构件破坏,需要恢复或赔偿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场内水电安装管理费用及电讯线路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报价中考虑。


(五)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29743.66 元(大写:陆拾贰万玖仟柒佰肆拾叁元陆角陆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1296.35元

2.工程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增值税计税方法:采用一般计税法

3.报价范围: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图、竞采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有)约定的范围进行报价。

4.报价原则:

4.1.本工程由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采购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为依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

4.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谈判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供应商不得低于市场实际成本进行报价,也不得进行不平衡报价。

5结算:本项目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中标单价不予调整,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工程量清单没有的子目,但施工图中包含的,承包供应商必选按施工图对此部分进行施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其单价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其单价参考类似项目单价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亦无类似项目的,其单价按照**2018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施工当月《**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进行组价,并按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下浮后计算,并计入结算价中。

6.供应商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注:(1)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点击查看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实施内容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措施项目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等。供应商根据本竞采文件、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项目特点,结合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经营决策、企业实力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计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自主报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六)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和进度款。

2.工程建设完工后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结算审核金额的97%,留结算审核金额的3%作质保金,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后若无任何质量缺陷问题,则发包方一次性无息退还承包方。


(七)质保金的提交和退还:

1.提交方式:现金或保函均可。

2.提交时间:验收合格之日起14天内。

3.提交金额:合同金额的3%。

3.退还时间: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


(八)售后服务及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质量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1年。

3.质保期内,所有施工质量缺陷的维护及维修(非人为损坏)均为免费。

4.质保期内,所有施工质量缺陷维修均为现场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九)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内容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十)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竞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竞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推荐。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1.50%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易纠纷联系人:
夏老师
交易纠纷联系电话:
135****点击查看5679
交易纠纷联系地址:
彭水县绍庆街道插旗街
异议联系人:
杨老师
异议联系电话:
139****点击查看7071
异议联系地址:
彭****点击查看社区**路179号香江国际港湾2幢1-1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 彭小东
联系电话: 137****点击查看2226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 杨**
联系电话: 023-****点击查看2142
附件(4)
职工服务中心维修项目竞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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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职工服务中心屋顶防漏整治工程-结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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