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萧濉新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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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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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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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濉**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萧濉**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24日

开标日期:2025年8月14日

**萧濉**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评标工作已结束,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市**区**新路 666 号 6 楼、**市**路109号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29815.00元

综合评估得分:91.84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鲤****点击查看北路88号、**市**区**大道1863号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29815.00元

综合评估得分:91.3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点击查看广场A-1商务中心20层、**省**市人民东路115号办公楼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29815.00元

综合评估得分:90.8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计划工期: 1095日历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点击查看镇顺河路100****点击查看科技园

联系人:刘工

电话:173****点击查看20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五街777号21、22、23楼

联系人:梁工/周工

电话:159****点击查看4172 / 188****点击查看6625

公示期: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五街777号21、22、23楼,联系人:梁工/周,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4172/ 188****点击查看662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查看水利局提出投诉,地址:**政府服务大楼B座6楼,联系电话:0557-****点击查看008。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共同按相关规定提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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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

附件(6)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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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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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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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萧濉新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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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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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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