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点击查看商行政管理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成立时间满三年(即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须满三年)。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人民币。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全面履约的能力,能提供相关信用等级和完税证明。****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的复印件或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能力,具有较强实力和良好信誉;企业需提供最近半年完税证明、信用证****点击查看银行信用代码证+征信报告)。****点击查看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需提供年度纳税信用评****点击查看税务局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
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对外担保说明(写明贵单位对外有无对外担保和质押业务,需加盖公章)。
8、投标人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其他行政处罚记录;
9、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点击查看集团员工及其亲属。
10、投标****点击查看集团列入黑名单;
11、投标人具有较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
12、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13、投标人因自身瑕疵行为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