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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310国道朱沟路口提升改造工程 | ||
品目 | 公路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机关)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18日 16:0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伟,朱才勇,陈琦 | ||
总成交金额 | ¥103.75661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范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点击查看6565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县**镇**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点击查看09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县牛山街道锦程家园小区19-2-1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范宁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点击查看 | 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4705H | **县牛山镇牛房路西侧房屋(城南西北方向300米) | 89.83(均分制) | ****点击查看566.19元 |
工程类 |
名称:310国道朱沟路口提升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310国道朱沟路口提升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起计算) 项目经理:李支成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点击查看35860 |
张伟、朱才勇、陈琦
本工程的采购代理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70%计取,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按苏建价协【2022】7号文标准70%计取。共计:15912.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点击查看认证中心CA和**国际****点击查看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点击查看.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点击查看230633ce9.html
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制作、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开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参加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机关)
单位地址:**省**市**县**镇**路1号
联系人:李炎
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0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县牛山街道锦程家园小区19-2-101
联系人:范宁
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6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宁
电话:151****点击查看656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点击查看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