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A标段

霞浦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A标段

发布于 2025-08-28

招标详情

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6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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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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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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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A标段已由****点击查看改革局****点击查看改革局关于**县**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A标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霞发改审批(2025)8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

2.2.工程建设规模:1、护城河沿河管道工程:本次设计**1条污水主干管沿护城河河岸设置,起于赤岸大道途径空海大道、利埕泵站、止****点击查看处理厂,管线长度为2.757km。2、利埕片区(**楼)雨污分流工程:本次设计沿现状道路**DN300污水管总长度共计 350m,用于沿线居民的生活用水进行收集,通过接驳周边市政道路污水预留管排入空海大道 DN1200现状市政污水主管,并****点击查看水厂进行处理。沿现状道路** DN400-DN800雨水管总长度共计300m,雨水接入周边市政雨水主干管。并沿线设置支管用户排出管等部分管道建设,将居民用水收集进入周边市政道路现状排水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本招标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城市排水”大型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点击查看7903元(实际结算的综合单价按财政审核单位出具的审核报告中的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折扣率(投标折扣率=投标总报价/控制价金额)计算,数量按实结算。)其中:暂列金额****点击查看14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第一条规定:一、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信息可通过监管平台的“**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进行查询。鉴于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无需主管部门审核即可登记,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及时自行维护监管平台中的相关信息,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点击查看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点击查看.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点击查看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1****点击查看银行转账)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点击查看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2.根据(宁建规〔2024〕2号)、(宁建筑〔2024〕3号)的文件要求,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点击查看建设局公布的**市龙头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市龙头企业名单截图,并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对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当无条件按人民币50万元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9月26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点击查看.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点击查看.cn)、**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点击查看.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县六一七路11号君悦恒昌2幢三层,邮编:355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点击查看555,传真:/

联系人: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岸阳光)9幢3层301,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点击查看196,传真:/

联系人: 郭凯良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点击查看.cn/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280095、0593-****点击查看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点击查看建设局

地址:**县**路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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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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