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公开招标]安阳新型化工产业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双管路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公开招标]安阳新型化工产业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双管路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于 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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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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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区][公开招标]****点击查看**基地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双管路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评标结果公示

****点击查看**基地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双管路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评标结果公示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对****点击查看**基地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双管路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准时召开,****点击查看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580180

****点击查看0603MAAL34AJ0U

9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938940

总得分

88.27

68.00

66.24

投标报价(元)

****点击查看672.56

****点击查看440.00

****点击查看000.00

设计项目负责人

吴晓明

贾文堂

张改凤

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

刘庆兵

任德权

邵子春

勘察项目负责人

陆春峰

张云国

张安轮

投标质量

达到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通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达到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通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达到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通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控制价(元)

****点击查看880.00元

服务期限

60日历天

60日历天

6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1

****点击查看

吴晓明

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高级工程师

CS201****点击查看0553

****点击查看0165

刘庆兵

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建[造]1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09

M****点击查看0040

陆春峰

勘察项目负责人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AY****点击查看01670

2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贾文堂

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高级工程师

CS****点击查看00677

****点击查看40142

任德权

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建[造]1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39

I63131

张云国

勘察项目负责人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AY****点击查看00170

3

****点击查看公司

张改凤

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工程师

CS****点击查看00753

C029****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2

邵子春

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建[造]1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34

****点击查看906

张安轮

勘察项目负责人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AY****点击查看00968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中城建邦****点击查看公司未提供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三、报价修正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经济标评审

技术标评审

综合标评审

总分

1

****点击查看

29.47

28.80

30.00

88.27

2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29.80

24.20

14.00

68.00

3

****点击查看公司

29.84

26.40

10.00

66.24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区)》

公示时间

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2月19日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市****点击查看建设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94223K

联系人:李莹

电话:136****点击查看0732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刘鹏飞

电话:186****点击查看6636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宋改方

电话:0372-****点击查看913 188****点击查看7069




附件(2)
中标候选人公告 (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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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公示2.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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