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点击查看公司管材及设备试验检测评估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主要技术规格
依据招标人需求,提供油管和套管、管线管、钻具、双金属复合管等石油管材及设备类检验检测技术支持服务,并出具盖章签字的检测记录或报告。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内有效,合同有效期内执行“1+1+1”模式
招标范围
依据招标人需求,提供油管和套管、管线管、钻具、双金属复合管等石油管材及设备类检验检测技术支持服务,并出具盖章签字的检测记录或报告。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点击查看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点击查看公司投标),****点击查看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点击查看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 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时应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CNAS中国****点击查看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附表能力范围需同时包含:a.螺纹参数;b.无损检测(至少包含超声检测、磁粉检测、渗透检测、射线检测、漏磁检测当中的两种方法);c.理化性能试验(至少包含金属材料的化学成分、拉伸试验和冲击试验)。 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此内容需要信息公开):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油管或套管或管线连接设备检验检测服务验收业绩。(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A.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B.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括验收合格证明或结算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服务验收的证明材料或“与合同金额或订单金额一致的所有增值税发票扫描件”)。除发票外其他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应有合同甲方签署或盖章。(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8月14日 至 2025年08月1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点击查看.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点击查看.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点击查看.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