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卢氏县洛河城区段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卢氏县洛河城区段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7-04
卢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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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0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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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竞争性磋商][材料设备]****点击查看**县洛河**段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县洛河**段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LSGZ[2025]131-ZC09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成交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LSGZ[2025]

131-ZC092

本项目为**县洛河**段入河排污口整治,主要包括入**路面拆除及修复、人行道铺装拆除及修复、绿化、管道工程及更换雨污水井盖等。

****点击查看

**省**市**县**镇**路

****点击查看000.00

序号

质量标准

施工范围

工期

建设地点

1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所表示的全部内容

15日历天

**市**县

三、评审信息

磋商日期:2025年07月04日08时40分

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评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二楼第二评标室;

评审专家名单:杨振峰(组长)、张巧珍、郝荣芳(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点击查看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22120.00元。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人名称:****点击查看

成交人地址:**省**市**县**镇**路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查看1224MADJ6LJ763

法定代表人:殷国强

项目经理:罗执华

证书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豫24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423

联系人:殷国强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0535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点击查看办公室

电话:0398-****点击查看556

地址:**县**镇**路中段

监督单位:****点击查看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范清泉

电话:0398-****点击查看639、155****点击查看6665

地址:**县翰林路中段

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蒲姣

电话:0398-****点击查看033、151****点击查看7778

地址:**县翰林路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刘国庆 王凡

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2533 158****点击查看4135

地 址:**市**区****点击查看广场西地块7幢703室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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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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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GZ[2025]131-ZC092-1]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卢氏县洛河城区段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SMX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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