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按废标处理。
二、公示时间:2026年8月27日
三、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招采办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招采办 联系电话:0913-****点击查看363
特此公示。
2026年 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