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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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县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采购救护车项目》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时限为7天,如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5年9月8日前反馈至****点击查看。
地址:**县容美镇圃子路17号
电话:0718-****点击查看328,0718-****点击查看425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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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