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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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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并完**装调试。
1.2交货地点:指定地点。
1.3 交货方式:由中标人负责运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1.技术支持
1.1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1.2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故障响应中标人必须建立有7×24小时服务热线,服务电话响应时间在1小时之内,4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处置不能超过8小时,重大问题处置不能超过24小时。如果中标人收到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24小时内,若不能解决故障,应提供相同备用机替代,以确保正常工作。
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培训中标人应按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5.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5.1质保期内,设备维护与维修所需的各种零配件,由中标人负责提供,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5.2中标人应将所需设备在正常寿命期内正常使用及安装调试所需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等列明清单,并在交货时一并提交。
5.3 质保期满后,当维护或维修设备所需的零配件,无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并优惠供应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并派专业人士进行维护或维修。
6.质量保证
6.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6.2 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不少于三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如中标人未按招标要求履行合同,有权终止其合同。
6.3 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负责上门服务。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验收。项目验收有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采购人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中标人。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中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双方签署验收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保期。
七、其他要求:.结算方法
1.付款人:****点击查看(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余款在合同签订后三年内付清。最终以财政意见为准。
3.项目清单中的技术参数均为参考,投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投更高档次的品牌。
4.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即交钥匙项目,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投标人所投每个标的产品单价不得超过单价限价,且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无线控制器1。
10.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均为“工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