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2023年凌源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部分)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2023年凌源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部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4-11-04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12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122
工程名称 2023年**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 2023年**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部分) 编号 ****点击查看
建设单位 ****点击查看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421-****点击查看988
工程类别 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省﹒**市﹒**市 建设地点 **街道十五里堡村、宋杖子镇范杖子村、小城子镇修杖子村、三十家子镇北店村和北宫杖子村。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368.490元 50 合格 93.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雷伟 二级 辽221****点击查看88978
2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847.280元 50 合格 90.9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赵宪慧 二级 辽221****点击查看42056
3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782.110元 50 合格 85.0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田波 二级 辽221****点击查看06711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1-04 公示截止时间 2024-11-07
填报单位 **嘉铭建设****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 郑雨寒 联系电话 186****点击查看0118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