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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湖村镇龙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 **县湖村镇龙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致:****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福****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省****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省****点击查看公司、**三****点击查看公司、宁****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省**市****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省****点击查看公司、**省鑫****点击查看公司、**省****点击查看公司、**省****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省鸿联****点击查看公司、**省**市****点击查看公司、**凯****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福****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川远****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省****点击查看公司、**省****点击查看公司、**省****点击查看公司、**世纪****点击查看公司、**闽天****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鑫****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高禹****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省集****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省****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省****点击查看公司、**同坤****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省欣****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佳****点击查看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湖村镇龙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点击查看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湖村镇龙头村;
工程建设规模:**县湖村镇龙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总造价为:510656元;其中暂列金:25715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县湖村镇龙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湖村镇龙头村雨污水管、检查井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10656元;其中暂列金:25715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点击查看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本工程投标;(3****点击查看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4****点击查看县委巡察组《****点击查看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5)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点击查看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8日08: 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节假日均可)通过**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nhgzpt.****点击查看.com/home)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400-****点击查看-5191。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取值区间为8.00%(含8%)~12.00%(不含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点击查看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1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按《****点击查看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9月19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nhgzpt.****点击查看.com/hom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县湖村镇商业街3号,
邮编:365400
电子邮箱:/电话:158****点击查看3521,传真:/
联系人: 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县翠江镇锦玉**7-104店面 ,
邮编:350424
电子邮箱:/电话:151****点击查看9190,传真:/
联系人: 钟女士
****点击查看中心名称:宁****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地址:**县翠江镇南大街222号翠源大厦2楼
联系电话:400-****点击查看-5191
开标地点:**省**市**县翠江镇南大街222号翠源大厦2楼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点击查看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5-09-08 16: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