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第三高级中学西学楼、4#宿舍楼及污水管道维修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无锡市第三高级中学西学楼、4#宿舍楼及污水管道维修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4-15

招标详情

无锡市第三高级中学
联系人联系人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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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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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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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西学楼、4#宿舍楼及污水管道维修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就其****点击查看西学楼、4#宿舍楼及污水管道维修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西学楼、4#宿舍楼及污水管道维修项目设计

2.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行创四路288号****点击查看校内。主要建设内容:****点击查看学校西学楼、4#宿舍楼及污水管道进行维修,具体包括:西学楼24间教室整体修缮,更换吊顶吊扇、空调、护眼灯具等,购置家具、广播、巡课、电子班牌等设备,改造强弱电线路等;(二)4#宿舍楼60间卫生间新做钢化玻璃隔断、便池上加装淋浴底座,配置冷热水管、淋浴龙头等洗浴设备;****点击查看学校内污水管道进行翻新,更换部分影响排水的雨水管道。项目**费约572.04万元。

4.招标范围:****点击查看西学楼、4#宿舍楼及污水管道维修项目设计,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和施工期间的现场全程技术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

5.服务期限:30日历天。

6.服务标准:符合并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深度要求,确保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7.采购预算:13.97万元。

8.最高限价:13.97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点击查看公司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4)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2日,每天9:00-11:30,13:30-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查看(**市**区柏庄南路123号嘉柏大厦4楼401室)。

3.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供应商的被授权委托人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确认无误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4.售价(元):伍佰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13:30(**时间)

2.地点:****点击查看(**市**区柏庄南路123号嘉柏大厦4楼401室)

3.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5月9日13:30(**时间)

2.地点:****点击查看(**市**区柏庄南路123号嘉柏大厦4楼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510-****点击查看4117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史雪锋、卢红、李晓芳

联系电话:0510-****点击查看2272/139****点击查看3119

联系地址:**市**区柏庄南路123号嘉柏大厦4楼401室

邮政编码:21400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人:****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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