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拉木县人民法院乃龙法庭办案办公用房阳光棚维修项目

聂拉木县人民法院乃龙法庭办案办公用房阳光棚维修项目

发布于 2025-05-13

招标详情

聂拉木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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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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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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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点击查看乃龙法庭办案办公用房阳光棚维修项目,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结余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比选,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乃龙法庭办案办公用房阳光棚维修项目(比选编号:****点击查看

(二)建设规模:更换遮阳帘 650.43m2;更换侧面玻璃 43.50m;屋面漏水处理 443.80m2;水泵房排水管维修、换门把手 1 项;安装抽油烟机 1 台;安装喇叭口灯 8 个等(具体详见清单);

(三) 比选范围:更换遮阳帘 650.43m2;更换侧面玻璃 43.50m;屋面漏水处理 443.80m2;水泵房排水管维修、换门把手 1 项;安装抽油烟机 1 台;安装喇叭口灯 8 个等(具体详见清单);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024年结余资金,已落实;

(五)最高限价:¥87756.89元;

(六)建设地点:**市**县;

(七)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八)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工程标准及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3.比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经****点击查看银行资信证明,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报告或报表)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五)****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15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 分至18时30分(**时间,下同),在****点击查看(**市卡热浦东


路康桑喜格小区8栋D104)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4.2 报名时需携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3 参加本项目参选人在此项目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注:以上所需材料加盖公章。本次比选不接受非现场报名。

5.比选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比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9日15时30分,地点为****点击查看(**市卡热浦东路康桑喜格小区8栋D104)。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本公告在《》和《西****点击查看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点击查看

电 话:187****点击查看765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 **市卡热浦东路康桑喜格小区 8 栋 D104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2****点击查看4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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