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2023年凌源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泵、管材)第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2023年凌源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泵、管材)第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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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8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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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12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648
工程名称 2023年**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 2023年**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泵、管材)第四标段 编号 ****点击查看
建设单位 ****点击查看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421-****点击查看903
工程类别 土木工程建筑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省﹒**市﹒**市 建设地点 **市境内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975.000元 249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90.43 闫家鹏
2 郑****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570.000元 249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85.25 赵长明
3 **市奥****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275.000元 249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82.42 李新红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4-19 公示截止时间 2024-04-22
填报单位 ****点击查看 联系人 姜安然 联系电话 042****点击查看2929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