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电厂区域整体搬迁第二批资产处置项目厂外供水管网及附属设备设施(三标段)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2025-08-29 |
2025-09-11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点击查看-3939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电厂区域整体搬迁第二批资产处置项目厂外供水管网及附属设备设施(三标段)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机械设备 | 名称 | 详见《标的物清单》 | ||
规格型号 | 详见《标的物清单》 | 计量单位 | 批 | |
数量 | 1 | 成新率 | ||
主要功能用途 | 所在地 | |||
现状分析 | 详见《标的物清单》 | |||
瑕疵情况 | 以实地勘察为准 |
其他披露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方)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点击查看签订交易合同。 4、本次转让标的为厂外供水管网及附属设备设施,**电厂区域整体搬迁第二批资产处置项目共有四个标段,本次转让标的为四个标段中的三标段。 5、本次转让标的位于**省**市龙观、鄞江、**浦、五里牌至**区镇宁东路235号****点击查看厂外,以实地勘察所确认的资产为处置标的,详见《标的物清单》(《标的物清单》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勘察现状为准)。****点击查看电厂部分以《**电厂管线分界及整体搬迁范围红线图》为界,红线以内不属于本次转让资产。受让方在拆除处置转让标的物的过程中要做好相关隔离措施,确保标的资产所在的转让方的土地、房屋等安全、完好。 6、意向方须充分考虑整个拆除过程中的各种政策处理、许可、协调、风险、评审及安全环保处置所需的一切费用。 7、在拆除、运输、清理等过程中涉及,包括但不限于与公路、河道、**、****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关系协调问题及周边的相邻关系问题,意向方必须充分考虑和调查,并在受让后自行解决由此引发的问题和纠纷,确保不会对拆除工作和转让方造成不利影响。 8、意向方或其委托的设备拆除施工企业(最多不超过1家)应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自2020年6月1日以来承接过1个10千米供水管道拆除或安装业绩。(要求提供工程合同、对应的发票联、竣工验收报告等,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竣工验收日期或批准日期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需盖建设单位(或转让方)或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转让方会对企业资质及业绩等(详见《**电厂区域整体搬迁第二批资产处置三标段实地勘察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意向方方能参与本项目的竞买。 9、信息披露期间转让方组织实地勘察,转让方实地勘察时间段为信息披露起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第8个工作日下午17时,后续有勘察需求的,可联系转让方约定勘察时间。实地勘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王先生,180****点击查看0581。意向方在信息披露后即可申请实地勘察,具体勘察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意向方实地勘察时按《**电厂区域整体搬迁第二批资产处置三标段实地勘察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并交转让方存档,取得转让方审核通过并由转让方盖章的《实地勘察证明》。 10、意向方报名时除提供主体文件外,还须提供经转让方审核通过并由转让方盖章的《实地勘察证明》等证明材料。 11、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12、根据****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十三五”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8〕177号)、《关于下达2020年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0〕192号)的要求,****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浙能镇电”)已于2018年12月永久关停2台215MW燃煤机组(3号、4号机组),2020年12月永久关停2台215MW燃煤机组(5号、6号机组)。 13、以下摘自《评估报告》:根据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点击查看电厂发电机组已停产,对委估资产已无后续使用价值,企业已对大部分管网及附属设备设施进行报废处理,因此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残余价值。 14、其他未涉事项,以转让方书面告知为准。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
注册地 | **省**市**区镇宁东路235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836842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843.3926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点击查看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本次转让标的以实地勘察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标的物品质、数量以实物为准,设备的任何售后服务及维修事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和支付费用。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同时,需按照转让方要求签署合同附件《廉政及保密协议书》。 5.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 (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尽可能提供相关技术文件等资料,但不保证完整齐全。 (2)受让方拆除转让标的,必须充分考虑和调查在拆除、运输、清理等过程中涉及,包括但不限于与公路、河道、**、****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关系协调问题及周边的相邻关系问题,并在受让后自行解决由此引发的问题和纠纷,确保不会对转让方造成不利影响。 (3)受让方拆除转让标的,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4)浙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并签订《资产交割确认书》。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5)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即签订《资产交割确认书》)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及风险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鉴于部分设施设备在转让方土地上或建筑物内,受让方在拆除转让标的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报转让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拆除工作。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经转让方同意后,受让方可在合理、必要的范围内使用转让标的所在的房屋和土地。若受让方无法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这部分拆除工作,转、受让双方另行协商处理。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不得对转让方的土地及建筑物造成破坏。若造成破坏的,受让方必须修复至原状或赔偿全额损失金额。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85.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资产展示安排 | 信息披露期间转让方组织实地勘察,转让方实地勘察时间段为信息披露起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第8个工作日下午17时,后续有勘察需求的,可联系转让方约定勘察时间。实地勘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王先生,180****点击查看0581。意向方在信息披露后即可申请实地勘察,具体勘察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意向方实地勘察时按《**电厂区域整体搬迁第二批资产处置三标段实地勘察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并交转让方存档,取得转让方审核通过并由转让方盖章的《实地勘察证明》。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 、 、 、 、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经理 | 电话 | 400-****点击查看-3939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上****点击查看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点击查看.com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180****点击查看0581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