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点击查看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点击查看黄沟东路(鹭湾大道)一期建设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点击查看于2018年11月5日下达关于《****点击查看黄沟东路(鹭湾大道)一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安发改投资〔2018〕777号),该工程线**起**新居,南至黄沟路,道路全长650.6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电信、照明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为单幅路,双向六车道,****点击查看车行道宽度为24米,工程概算总投资9773万元,其中**费3154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
****点击查看黄沟东路(鹭湾大道)一期建设工程于2018年10月30日采取公开招标,由****点击查看中标承建,并于2019年1月29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款27,133,918.90元,合同工期为240天;又于2020年1月12日签订新增道路管网工程补充协议,协议价款2,836,769.00元,合同工期为160天;于2022年7月18日签订交通工程补充协议,协议价款1,149,972.12元,计划协议签订后5日内(2022年7月23日前)开工,工期30天。该项目实际于2019年1月15日开工,至2020年10月12日竣工验收。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702,934.40元。
(二)项目投资控制不严。
(三)确定中标人后未在30天内签订施工合同。
(四)先施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
(五)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235天。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了相应处理。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规范工程结算资料整理。严格把关并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保证报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手续及合同管理制度等,优化内部审批流程,避免出现倒签合同情况,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性。
(三)完善工程内控制度,对于****点击查看公司研究确认,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落实管理人员责任,避免过程资料签章不齐全。
(四)提高统筹谋划水**质量,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加大稽查力度,避免工期延误,确保项目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被审计单位已在工程结算审计中纠正,在今后的项目管理过程中,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工程结算初审关,提高初审质量;对其他问题和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已认真总结完善,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工程管理、合同管理、资金控制,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及时办理手续,规范项目流程,加强项目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