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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9-03 17:32
****点击查看环境局关于****点击查看产业链延伸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3日我局拟对****点击查看产业链延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产业链延伸项目 建设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开发区经11路东 |
建设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 |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项目概况:本项目对尿素装置进行改造,主要将尿素溶液尿素系统新增车用尿素蒸发系统,其余设备均未发生变化。并采用现有尿素装置产生的熔融尿素作为原材料**一条85.8万吨/年的大颗粒尿素生产线和一条5.4万吨/年三聚氰胺生产线,同时建设项目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大颗粒尿素造粒工序及流化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氨及非甲烷总烃经水喷淋+酸喷淋处理后由55m高排气筒(DA033)排出;三聚氰胺装置区工艺排气洗涤塔产生的颗粒物及氨由二级水洗+过滤器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DA034)排出;三聚氰胺装置区气动传输系统产生的颗粒物由过滤器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DA034)排出;三聚氰胺装置区熔盐加热系统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由水喷淋+低氮燃烧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DA034)排出;三聚氰胺装置区包装楼及料仓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35)排出;车用尿素装置区中、低压吸收塔产生的氨由114m高排气筒(依托现有DA007)排出;车用尿素装置区造粒机产生的颗粒物机氨经洗涤器处理后由110m高排气筒(依托现有DA008)排出;车用尿素装置区包装楼产生的颗粒物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DA036)排出。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因此无生活用水产生;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工艺冷凝液、环保措施截留废水及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三聚氰胺装置区艺冷凝液回用,车用尿素工艺冷凝液深度解析后送至气化装置区,环保措施截留废水回用于工艺循环利用,车间地面冲洗污水回用于工艺循环利用,酸洗废水进入厂区现有锅炉烟气脱硫装置,现有烟气脱硫装置采用氨法脱硫生成硫酸铵;项目废水采取上述措施后,不外排,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新增噪声源主要为大颗粒尿素装置设备、车用尿素装置设备、包装机、三聚氰胺装置设备、压缩机、风机、各类泵等。运营期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加强厂区绿化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处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环保措施截留粉尘及不合格颗粒回用于工艺循环利用,****点击查看园区一般废物暂存场,由供应商进行回收处置。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颗粒物和粉末状)、碳棒及干燥器过滤器,以上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于2024年12月04日通过环评云助手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25年3月27日-3月28日在环评云助手、**日报以****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示栏内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被调查的公众全部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均未提出任何意见及建议。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联系电话:0482-****点击查看392 传真:0482-****点击查看392 通讯地址:兴****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137400 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