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公开招标][施工]合江县长江干流出川断面水质保障项目施工一期二标段(网)(第1次补遗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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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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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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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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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流出川断面水质保障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一期二标段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1、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4.1第(2)条:“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点击查看中心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14天内提交5份竣工付款申请单”修改为“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经**县****点击查看审核中心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14天内提交5份竣工付款申请单”。

2、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4.2第(1)条:“双方约定的工程款(竣工付款)结算支付的方式和时间:****点击查看中心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和承包人递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结算资料、竣工图等资料后向承包人支付到结算审核报告金额的97%(扣除已支付部分),保留结算审核报告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合同约定质量缺陷保证期满后,扣除缺陷责任费用后(如有),并经发包人确认工程无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按程序完成手续后一次性支付(无息)”修改为“双方约定的工程款(竣工付款)结算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结算资料、竣工图等资料后向承包人支付到结算审核报告金额的97%(扣除已支付部分),保留结算审核报告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合同约定质量缺陷保证期满后,扣除缺陷责任费用后(如有),并经发包人确认工程无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按程序完成手续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3、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5.3.1第(2)条:“相应比例的工程款,工程结算审核金额的百分之三(3%)”修改为“相应比例的工程款,经审核的竣工结算价的百分之三(3%)”。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由“2025年07月18日10:30”修改为“2025年07月21日10:30”;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5年07月17日18:30”修改为“2025年07月20日18:30”。

5、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日期:2025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