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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中心二次供水及抗震支架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二次供水及抗震支架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月2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2月11日
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不含税):肆佰玖拾贰万柒仟肆佰贰拾壹元肆角壹分(小写:****点击查看421.41元)
投标报价(含税):伍佰伍拾陆万柒仟玖佰捌拾陆元壹角玖分(小写:****点击查看986.19元,税率为13%)
质量:合格
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期: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联系人:张**,联系电a话:0551-****点击查看0155。应急客服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路9号
联系人:高经理
电话:155****点击查看9572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大道236号
联系人:曹智
电话:0551-****点击查看9518/181****点击查看5528
四、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点击查看.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om)、(www.****点击查看.cn)”发布。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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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