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上派镇中心卫生院迁址新建项目医用病床采购及安装项目

肥西县上派镇中心卫生院迁址新建项目医用病床采购及安装项目

发布于 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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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上派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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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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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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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变更1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迁址**项目医用病床采购及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点击查看迁址**项目医用病床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迁址**项目医用病床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9月9日17:30。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变更为:2025年9月10日10:00。

3.将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所投产品如为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备案信息表);所投产品如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或备案凭证或备案信息表)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响应无效。”更正为“若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合同供货时提供完成产品备案的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5年9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审表中的“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格式要求做如下说明:

供应商是所投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时:若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生产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供货时提供完成生产备案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非所投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时:若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供货时提供完成经营备案的证明材料。《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上派镇振宁路与芮祠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8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晶晶

电话:0551-****点击查看8796


附件(1)
肥西县上派镇中心卫生院迁址新建项目医用病床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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